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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走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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敝人好舞文弄笔,胡乱涂鸦了一些叫做散文的东西,竟然也骗得一些朋友的称赞。有时被他们一赞,就晕晕乎乎地不知道东南西北,真的腾云驾雾起来。那些个朋友还不罢休,得寸进尺要我说点“写作经验”。这可让我傻了眼,老实和他们说没有吧,没人肯信,以为我装大拿乔。硬着头皮胡诌吧,肚里没货,实在是赶鸭上架。 看看如今这大千世界,文学界内高手如云。且不去看已经成名成家之流,仅仅一个网络的天地里,就有多少文坛豪杰藏龙卧虎其间。每日里千文万字地谈天说地,让人目不暇接叹为观止。 和上面能人比,哪里还有我说经验的地方?不过朋友们的面子是不能不给的,不然以后涂鸦谁看谁捧?于是苦着脸地收肠刮肚,指望着也挤出点惊人之语让朋友们看看能耐。 真是“没有金刚钻,甭揽瓷器活”,捣腾来捣腾去就像个漏底的酒瓶倒不出酒来。无奈之余,只好望着电视发呆,希望靠着这懒人不出门便知天下事的物件找点灵感。胡乱换台中突然见到一群模特在走秀,不知为什么一下被他们给吸引住。原来看到俊男美女在五光十色的台子上自信满满地走着,仪态幽雅的台步倒让我有了写走路的冲动。 人这两条腿吧,只要不是有残疾----打住打住,赶紧声明:这里绝对不是对腿有残疾的朋友们进行歧视,而只是在说一个大多数的例子。真是的,在加拿大呆久了,被这里左叫人权右反歧视的风气吓得有点风声鹤戾的。现我在中加两国行走,国人人权意识亦大增,这个团体那个团体雨后春笋般冒出,弱势群体扬眉又吐气,这非坏事,和我这升斗小民也没什么关系。但是我在涂鸦,说起来人人都有言论自由,其实这自由在哪里都是有限度的,一个不小心麻烦会不可估量。前车之鉴,我也得学点乖,免得让残疾人协会发个声明,杀无赦估计不会,但封网封笔不给写,不是也对不住自己和朋友们吗?所以再次慎重声明:决对没有对残疾有歧视! 刚才说到哪了?查回去才发现是在说走路呢。这电脑打文章还真好,就算离题万里照样找得回北。说到人,生了两腿就是为了走路用的。可是很怪,这走路的本领却不是生下来就有,而且也不一定跟上人一辈子。大家都知道埃及人面狮身的怪物出过的谜语:“早上四只脚,中午两只脚,晚上三只脚的动物是什么?”大家也一定知道那谜底就是:“人”。大概谁也没见过一出生的婴儿会走路的,大家一定觉得很正常。婴儿虽然腿脚齐全,最多也只能躺在那里蹬瞪小脚丫。别说是走,连站都站不起来。等到再大点,当妈妈的就会想法子地教,可总是先开始爬,后学着走。当然也不一定全有妈妈教,爸爸啦,奶奶姥姥啦,七大姑八大姨啦,都可以越俎代庖。就算那可怜没家的孩子,也会自学成“走”关键孩子要想学,不想一辈子在地上躺着爬着。 这下来就真是“师傅领进门,修行看各人”。大多数的孩子们老老实实地亦步亦趋地学走路,但也时不时的有神童出现。就是常被人说成是“没学会走就想跑”的那种,你还别说,在多数跌得头破血流中,总有个别脱颖而出,走得让人刮目相看,总会造成一时的轰动效应,给人们来茶余饭后的口腔运动带来点资源,至于能不能流芳百世就全看造化。 等到两条腿走路成了每人都会的事情后,走路就向专业化发展了。人吧就是这样,从来没完没了地跟自个过不去。不但要会走,还想走出水平,走出风格,走出仪态,走出特色,走出高潮,走出世界…。我不知道还可以有多少种可以走出的东西,反正全凭着各人能力和想象大胆地往前走,一直地往前走,别朝两边看,直到走到不能走。 可是怎么走也就是两条腿的事,一些人得天独厚,走路走出了名。于是当模特当名腿,成家宝国宝世界宝。这些个人或走而优则仕,或走而优则钱,最不济的也走而优则名。这样的结果当然让每个会走路的又眼红又羡慕,巴不得有一天自己的那两条腿也能走出点名堂来。 有了愿望就会想去实现,最捷径的方式就是有样学样。最早的有据可查的实例该是“齐人学步”,结果不说大家也知道,那哥们特惨---学完了以后不会走只会爬了。经验教训虽然在,但是并不妨碍后人继续跟进,一边有样学样,一边笑那老兄的百步。学完后有没有爬的已经无考,就是有大概都昼伏夜爬,不再丢人现眼地出现在大庭广众面前。 前赴后继的学习模仿中,成功例子越来越多。走啊走啊走,不光光走到外婆桥,走出权威的,走出地位的,走出高官的也不乏其人。可这些个人心胸就小了些,一是走出来不容易,二是要保住走出来的优势。于是就千方百计想方设法让后来者走不出来。走出权威的制标准,正步、齐步、韵步、台步、莲花步不一而足。目的是让后浪们忙着跟标准忘了兴风作浪,这样一来前浪就不会死在沙滩上。 走出地位的玩伎俩,往必走之路上撒钉使绊放玻璃,然后在在路边开鞋店帽铺。让后来行者先跌破了头皮戳坏了脚,不得不进店买鞋购帽。钱多的保不定直接升格当伙记,合伙坑骗其他人;钱少的小鞋破帽将就,继续赶路责任自付;那没钱的轰出店外,任凭在冷风苦雨中听对面山谷里杜鹃声声叫:“行不得也哥哥!” 走出高官的更威风,养一批御用走卒做榜样。软硬兼施地逼着大家走官步,还美其名曰:为走路人服务。顺其走者赐个青衣小帽当个整同类的急先锋;逆其走的夹腿挑脚筋成特等残废还没津贴。 如此种种的状况,还是难不倒众多的走路者。有句老话叫“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用在走路者身上就再恰当不过。他们大路不走走小路,弯路不走走捷径,干路不走走湿路。真正是怎样可以瞒天过海就怎样走,还联合没走出名的纵横交错自成体系。或装东施捧着心口娇滴滴地走,或扮苏轼摆关东大汉的大刺刺地走,或学梦露风吹裙开撩人心怀地走,或干脆返祖光着腚地全盘牺牲地走。 实在不想自个走的就变个李鬼充李逵,大板斧拦路打截明偷暗抢,捞了盘缠掳了衣帽张冠李戴地骗着走。实在碰到真李逵,哀哀地哭着:“家有八十老母要扶着走”。说不定也可万事大吉继续混着走。 糊里糊涂地写了这么多的走,好像和写作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凑在一起实在对不起朋友们。没办法了,请朋友们凑和着看吧。说不准像鲁迅说的,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到易,道学家看到淫,才子看到缠绵,革命家看到排满,流言家看到宫闱秘事……”嘿,那我的拙文朋友们看到什么呢?随便吧,你爱看不看。电脑里正在放着老歌:“走吧,走吧…经过那风吹雨打。看世事无常,看沧桑变化,那些为爱所付出的代价。”走吧走吧,或许有一天九九归一,每个走路的全到了罗马也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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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独饮杂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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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岁的忧虑,在一俯一仰之间化为逝去的夏日烟云。如说饮酒是一种艺术,独饮近乎一种哲学。 ------题记
再注满那只空杯吧! 把那满盈的饮干, 我无法忍受的一件事是: 既不满也不空。 这是最近偶然在一本书中读到的一首法国民歌,它配以什么样的曲调,我无法想像,应该不会是悠扬轻快的那一种,语像是友朋之间的对饮,但又隐隐透露出一股”欲饮琵琶马上催”的豪情,如果由一位低沉的男音唱出,或许会引起你一阵无言的哀伤! 日前父母去深圳关外布吉看亲戚,无了对饮者。一时兴起,独自小饮两杯,浅斟慢酌,自得其乐,将一日的疲惫,千岁的忧虑,在一俯一仰之间化为逝去的夏日烟云。如说饮酒是一种艺术,独饮近乎一种哲学。一杯在手,适量的酒精有助于思想的飞翔,如跨仁鹤,如乘清风,千秋与万载,碧落与黄泉,都在一小杯一小杯之间历尽;既无人催饮,也没有人猛拉你的衣袖听取他那高滔而无味的独语,更不虞有人会把烟灰弹在你的莱盘中,头发上。独饮通常微醺而罢,如一时克制不及,弄个酪酊大醉,那就更有了不必洗澡换衣的借口,倒头便睡,享受着”众人皆醒我独醉”的另一番乐趣。 对,就是这主意,想着想着我己干了第三杯,而且自己居然笑了起来。当注满第四杯时,不知为什么突然想起了这首民歌的词儿,竟然放下杯子,认真地思索起来。 谁说不是?酒杯不是满的便是空的,亦如门不是开着便是关着,花不是绽放便是凋落,这其间似乎没有妥协的余地。门不开也不关,花不放也不谢,这算一种什么逻辑?中国有所谓”半”的人生哲学,既深奥又逗人,那是词的境界,非高人难以企及。臂如李密庵有一首[半半歌],小时候不知所云,但念得朗朗有声,至今我还记得若干句:”看破浮生过半,半之受用无边,半中岁月尽幽闲,半里乾坤开展。……衣裳半素半鲜,肴馔半丰半俭,童仆半能半拙,妻儿半朴半贤,心情半佛半神仙,姓字半藏半显……”不过,话说回来,饮酒固然半酣正好,吃饭可不能半饥半饱,花可以半开偏妍,人不可能半死半活,姓字或许可以半藏半显,为人处世却不能半真半假。最重要的是,时间绝不会半流半驻;人生最无可奈何的一件东西,恐怕就是时间了,许多人追求永恒而不可得,殊不知永恒一直握在我们手掌中,当我们刚一捂到它的存在时,它已从我们的指缝间溜走了。 这么一想,自以为还真有些道理,便举杯饮了一口。 许多人曾为”永恒”作诠释,引古人广经,据洋人之典,且往往以诗为证,杜老如何如何说,莎翁如何如何讲,最后的结论无非是:永恒是时间中的空间,空间中的时间,形而上在形而下之上,形而下在形而上之下,左手心是心灵,右手心是物质,两手紧紧一握,生命于焉不朽之类。说的人口沫横飞,听的人点头称是,但细加摧摩,又像是行过一场浓雾,似真似幻,一片迷茫。前些天,浴室的自来水龙头发生故障,水电工电召不至,白昼市声鼎沸,尚不觉得如何,一到深夜便滴滴嗒嗒,不绝于耳,听得我由烦躁不安到心惊肉跳,但也因此使我悟出一个新的想法:一切对”永恒”的定义,注释,辩解,都不如那水龙头的漏滴所说明的来得更为周延,更为确切,因为滴嗒之间,便是永恒。 无趣之事不想也罢。还是喝酒吧。我无法忍受的一件事,也是既不满也不空,干脆倒满点。酒杯边沿浮起一圈小小的泡沫,闪烁了一阵子便什么也没有了。这也算是一个小宇宙的幻灭吧!五年前,在香港遇人不贤,白白被骗三百余万,心情极坏,经常有一种孤悬高空的惊惶。听人说读书可以治这种病,也许药下得太猛。越读越觉得虚弱无力,就像患了那种说出来会使你矮了半截的男性病。当时我坚认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一堆闪烁发光的泡沫,所不同的只是大泡沫与小泡沫之别而已。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在加拿大的一位犹太合伙人,不料他在电话中引经据典地骂了我近一小时,指责我太颓废。他大我一轮,亦兄亦友。最后他借海明威的一句话刺激我:”人可以被消灭,但不可以被击败!” 其实,问题并没有他想像得那么严重,在没有适当的条件之下,通常人是绝对不会妥协的,但被击伤是难免的;有时甚至于会在一棵树下被一片叶子,一朵花所击伤。人最容易受伤恐怕是照镜子了,”春不能朱镜里颜”,生命都留不住,不能使苍白的变得红润吗?据说只要你连续照一个月镜子,包你会瘦成一架骷髅。无沦如何,泡沫总归是泡沫,如能闪烁发光,哪怕是极其短暂的一闪而没,泡沫也就有了永恒的意义。亨利.詹姆斯有句话说:”life at its best is but a splendid waste。”[意思为:人生充其量只不过是一种绚丽的浪费。]这话听了真叫人泄气。想到这里,我竟微冒冷汗。但就算如此吧,生命只有浪费得很绚丽,很潇洒,很壮怀激烈,而且每滴汗每滴血都洒得心安理得,这岂不比那些生命的守财奴坐着等死显得更为豪气! 空调有点凉,桌上的萝卜煨排骨汤尚温,喝了半碗,顿感通体舒泰酒意恰到微醺程度,如再多饮几杯,萦回胸中的那些严肃问题,也许就会在过量酒精的燃烧中化为一股轻烟,这倒不失为一个逃避的好办法。这时,我抬起头来环顾室内,发现所有的家具摆设都己掩上一层迷雾,墙上那幅抽象山水更是满框子的烟雾氤氲,放下满过而又空了的酒杯,我望着那阳台上已绕墙一匝,迄今犹无倦意且仍然在作无限延伸的锦藤出神。多么虎虎有劲的生命啊!但爬行得似乎太快了些,亦如人届中年后那汹涌而来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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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到了。秋天的黄昏,当我下班开车汇入深圳深南大道的车水马龙之时,夕阳洒在那两边的钢筋水泥森林和那草坪树丛,一片金黄。此时的黄昏是神秘的。车内收音机正播放着周传雄的那首苍桑的曲子[黄昏]。瞧着公共车候车处那涌簇等车和路上匆匆行色的人们。我想:只要人们能多活下去一天,在这一天的末尾,他们便有个黄昏。但是,年滚着年,月滚着月,我们活下去有数不清的天,也就有数不清的黄昏。我要问:有几个人觉到这黄昏的存在呢?─—
早晨,当残梦从枕边飞去的时候,我们醒转来,开始去走一天的路。我们走着,走着,走到正午,路陡然转了下去。仿佛只一溜,就溜到一天的末尾,当我们看到远处弥漫着白茫茫的烟,树梢上淡淡涂上了一层金黄色,一群群的暮鸦驮着日色飞回来的时候,仿佛有什么东西轻轻地压在我们的心头。我们知道:夜来了。我们渴望着静息;渴望着梦的来临。不久,薄冥的夜色糊了我们的眼,也糊了我们的心。我们在低隘的小屋里忙乱着,把黄昏关在门外,倘若有人问:你看到黄昏了没有?黄昏真美啊,我们却茫然了。
我们怎能不茫然呢?当人们再从崖里探出头来寻找黄昏的时候,黄昏早随了白茫茫的烟的消失,树梢上金色的消失,鸦背上日色的消失而消失了。只剩下朦胧的夜。这黄昏,像一个春宵的轻梦,不知在什么时候漫了来,在人们心上一掠,又不知在什么时候去了。
黄昏走了。走到哪里去了呢?──不,我先问:黄昏从哪里来的呢?这我说不清。又有谁说得清呢?我不能够抓住一把黄昏,问它到底。从东方么?东方是太阳出的地方。从西方么?西方不正亮着红霞么?从南方么?南方只充满了光和热,看来只有说从北方来的最适宜了。倘若我们想了开去,想到北方的极端,是北冰洋,我们可以在想象里描画出:白茫茫的天地,白茫茫的雪原,和白茫茫的冰山。再往北,在白茫茫的天边上,分不清哪是天,是地,是冰,是雪,只是朦胧的一片灰白。朦胧灰白的黄昏不正应当从这里蜕化出来么?
然而,蜕化出来了,却又扩散开去。漫过了大平原,大草原,留下了一层阴影;漫过了大森林,留下了一片阴郁的黑暗,漫过了小溪,把深灰色的暮色溶入淙淙的水声里,水面在阒静里透着微明;漫过了山顶,留给它们星的光和月的光;漫过了小村,留下了苍茫的暮烟……给每个墙角扯下了一片,给每个蜘蛛网网住了一把。以后,又漫过了寂寞的沙漠,来到我们的国土里。我能想象:倘若我迎着黄昏站在沙漠里,我一定能看着黄昏从辽远的天边上跑了来,像─一像什么呢?是不是应当像一阵灰蒙的白雾?或者像一片扩散的云影?跑了来,仍然只是留下一片阴影,又跑了去,来到我们的国土里,随了弥漫在远处的白茫茫的烟,随了树梢上的淡淡的金黄色,也随了暮鸦背上的日色,轻轻地落在人们的心头,又被人们关在门外了。
但是,在门外,它却不管人们关心不关心,寂寞地,冷落地,替人们安排好了一个幻变的又充满了诗意的童话般的世界,朦胧微明,正像反射在镜子里的影子,它给一切东西涂上银灰的梦的色彩。牛乳色的空气仿佛真牛乳似的凝结起来。但似乎又在软软地粘粘地浓浓地流动里。它带来了阒静,你听:—切静静的,像下着大雪的中夜。但是死寂么?却并不,再比现在沉默一点,也会变成坟墓般地死寂。仿佛一点也不多,一点也不少,幽美的轻适的阒静软软地粘粘地浓浓地压在人们的心头,灰的天空象—张薄幕;树木,房屋,烟纹,云缕,都像一张张的剪影,静静地贴在这幕上。这里,那里,点缀着晚霞的紫曛和小星的冷光。黄昏真像一首诗,一支歌,一篇童话;像一片月明楼上传来的悠扬的笛声,一声缭绕在长空里壳唳的鹤鸣;像陈了几十年的绍酒;像一切美到说不出来的东西。说不出来,只能去看;看之不足,只能意会;意会之不足,只能赞叹。─—然而却终于给人们关在门外了。
给人们关在门外,是我这样说么?我要小心,因为所谓人们,不是一切人们,也绝不会是一切人们的。我在童年的时候,就常常呆在天井里等候黄昏的来临。我这样说,并不是想表明我比别人强。意思很简单,就是:别人不去,也或者是不愿意去,这样作。我(自然也还有别人)适逢其会地常常这样作而已。常常在夏天里,我坐很矮的小凳上,看墙角里渐渐暗了起来,四周的白墙上也布上了一层淡淡的黑影。在幽暗里,夜来香的花香一阵阵地沁入我的心里。天空里飞着蝙蝠。檐角上的蜘蛛网,映着灰白的天空,在朦胧里,还可以数出网上的线条和粘在上面的蚊子和苍蝇的尸体。在不经意的时候蓦地再一抬头,暗灰的天空里已经嵌上闪着眼的小星了。在冬天,天井里满铺着白雪。我蜷伏在屋里。当我看到白的窗纸渐渐灰了起来,炉子里在白天里看不比颜色来的火焰渐渐红起来、亮起来的时候。我也会知道:这是黄昏了。我从风门的缝里望出去:灰白的天空,灰白的盖着雪的屋顶。半弯惨淡的凉月印在天上,虽然有点儿凄凉;但仍然掩不了黄昏的美丽。这时,连常常坐在天井里等着它来临的人也不得不蜷伏在屋里。只剩了灰蒙的雪色伴了它在冷清的门外,这幻变的朦胧的世界造给谁看呢?黄昏不觉得寂寞么?
但是寂寞也延长不多久。黄昏仍然要走的。李商隐的诗说:“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诗人不正慨叹黄昏的不能久留吗?它也真地不能久留,一瞬眼,这黄昏,像一个轻梦,只在人们心上一掠,留下黑暗的夜,带着它的寂寞走了。
走了,真地走了。现在再让我问:黄昏走到哪里去了呢?这我不比知道它从哪里来的更清楚。我也不能抓住黄昏的尾巴,问它到底。但是,推想起来,从北方来的应该到南方去的罢。谁说不是到南方去的呢?我看到它怎样走的了。─—漫过了南墙;漫过了南边那座小山,那片树林;漫过了美丽的南国。一直到辽旷的大兴安岭。那里有耸峭的峻岭;岭上有深邃的永古苍暗的大森林。再想下去,森林里有老虎。老虎?黄昏来了,在白天里只呈露着淡绿的暗光的眼睛该亮起来了罢。像不像两盏灯呢?森林里还该有莽苍葳蕤的野草,比人高。草里有狮子,有大蚊子,有大蜘蛛,也该有蝙蝠,比平常的蝙蝠大。夕阳的余晖从树叶的稀薄处,透过了架在树枝上的蜘蛛网,漏了进来,一条条的灿烂的金光,照耀得全林子里都发着棕红色,合了草底下毒蛇吐出来的毒气,幻成五色绚烂的彩雾。也该有萤火虫罢。现在一闪一闪地亮起来了,也该有花;但似乎不应该是夜来香或晚香玉。是什么呢?是一切毒艳的恶之花。在毒气里,不止应该产生恶之花吗?这花的香慢慢溶入棕红色的空气里,溶入绚烂的彩雾里。搅乱成一团;滚成一团暖烘烘的热气。然而,不久这热气就给微明的夜色消溶了。只剩一闪一闪的萤火虫,现在渐渐地更亮了。老虎的眼睛更像两盏灯了,在静默里瞅着暗灰的天空里才露面的星星。
然而,在这里,黄昏仍然要走的。再走到哪里去呢?这却真地没人知道了。─—随了淡白的疏稀的冷月的清光爬上暗沉沉的天空里去么?随了瞅着眼的小星爬上了天河么?压在蝙蝠的翅膀上钻进了屋檐么?随了西天的晕红消溶在可见的梧桐山的后面么?这又有谁能明白地知道呢?我们知道的,只是:它走了,带了它的寂寞和美丽走了,像一丝微 ,像一个春宵的轻梦。
走了。─—现在,现在我再有什么可问呢?等候明天么?明天来了,又明天,又明天。当人们看到远处弥漫着白茫茫的烟,树梢上淡淡涂上了一层金黄色,一群群的暮鸦驮着日色飞回来的时候,又仿佛有什么东西压在人们的心头,人们又渴望着梦的来临。把门关上了。关在内外的仍然是黄昏,当人们再伸头出来找的时候,黄昏早已走了。从大兴安岭跑了来,一过路,到森林里去了。再到,再到哪里,谁知道呢?然而,夜来了:漫漫的漆黑的夜,闪着星光和月光的夜,浮动着暗香的夜……只是夜,长长的夜,夜永远也不完,黄昏呢?─—黄昏永远不存在在人们的心里的。只一掠,走了,像一个春宵的轻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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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享受寂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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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静,常于书房静坐。享受寂寞。是一种清福。好像屋里的空气是绝对的静止,我的呼吸都没有搅动出一点波澜似的。夜深,我独自暗暗地望着手中烟线绕升发怔。楼外庭院中的紫丁香还带着不少嫣红显黄的叶子,枯叶乱枝的声响可以很清晰地听到,先是一小声清脆的折断声,然后是撞击着枝干的磕碰声,最后是落到空阶上的拍打声。这时节,我感到了寂寞。在这寂寞中我意识到了我自己的存在--片刻的孤立的存在。这种境界并不太易得,与环境有关,更与心境有关。 寂寞不一定要到深山大泽里去寻求,只要内心清净,随便在市廛里,陋巷里,都可以感觉到一种空灵悠逸的境界,所谓“心远地自偏”是也。在这种境界中,我们可以在想象中翱翔,跳出尘世的渣滓,与古人同游。所以我说,寂寞是一种清福。
在温哥华,虽然我不信教,但偶尔亦会在星期天去教堂,在这里我也有过同样的经验。在伟大庄严的教堂里,从彩色玻璃窗透进一股不很明亮的光线,沉重的琴声好像是把人的心都洗淘了一番似的,我感到了我自己的渺小。这渺小的感觉便是我意识到我自己存在的明证。因为平常连这一点点渺小之感都不会有的!
我的朋友潘先生是位亿万身家的老板,信佛。每年都会在深圳仙湖寺庙中小住一两晚。据他告诉我,在最近一个夜晚,月光皎洁,天空如洗,他独自踱出僧房,立在大雄宝殿的石阶上,翘首四望,月色是那样的晶明,蓊郁的树是那样的静止,寺院是那样的肃穆,他忽然顿有所悟,悟到永恒, 悟到自我的渺小,悟到四大皆空的境界。我相信一个人常有这样的经验,他的胸襟自然豁达寥廓。
但是寂寞的清福是不容易长久享受的。它只是一瞬间的存在。世界有太多东西不时的提醒我们,提醒我们一件煞风景的事实:我们的两只脚是踏在地上的呀!一只苍蝇撞在玻璃窗上挣扎不出去,红灯前车窗外一声“老板可怜可怜我,行行好吧”,都可以使我们从寂寞中间一头栽出去,栽到苦恼烦躁的漩涡里去。其足以使人败兴就更不待言了。这还是外界的感触,如果自己的内心先六根不净,随时都意马心猿,则虽处在最寂寞的境地里,他也是慌成一片,忙成一团,六神无主,暴跳如雷,他永远不得享受寂寞的清福。
如此说来,所谓寂寞不即是一种唯心论,一种逃避现实的现象吗?也可以说是。一个高韬隐遁的人,在从前的社会里还可以存在,而且还颇受人敬重,在现在的社会里是绝对的不可能。现在似乎只有两种类型的人了,一是在现实的泥溷中打转的人,二是偶然也从泥溷中昂起头来喘口气的人。寂寞便是供人喘息的几口新空气。喘几口气之后还得耐心地低头钻进泥溷里去。所以我对于能够昂首物外的举动并不愿再多苛责。逃避现实,如果现实真能逃避,吾寤寐以求之! 有过静坐经验的人该知道,最初努力把握着自己的心,叫它什么也不想,而是多么困难的事!那是强迫自己入于寂寞的手段,所谓参禅入定完全属于此类。我所赞美的寂寞,稍异于是。我所谓的寂寞,是随缘偶得,无需强求,一刹间的妙悟也不嫌短,失掉了也不必怅惘。但是我有一刻寂寞,它是一种宁静,我要好好地享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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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悲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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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怎的,今年以来时常见到听到一些不好的消息。一些亲友或相识或不甚相识的人,相继重病或辞世而去。悲矣!或许,人届中年,诸事易哀。少年时不知人生之苦短,将近不惑时于此更易深生感叹。草木春秋亦有离别时。 而其实宇宙万象,原不知何物为“别”,“别”是由于人的多事才生出来的。萍与萍之间岂真有聚散,云与云之际也谈不上分合。所以有别离者,在于人之有情,有眷恋,有其不可理喻的依依。 古人言人生之苦时,喜欢谈“怨憎”、“爱别离”。其实,尤其悲哀的应该是后者吧?若使所爱之人能相依相爱,则一切可憎可怨者也就可以原谅。就众生中的我,少年时便远离故土,许些年经历了同龄人所难以经历的事。老山前线炮火的生死洗礼,寒窗苦读的艰辛,飘落异国的落寞。在最艰难的日子里,想到有万水千山之外父母姐姐弟弟妹妹的他乡岁月,想到在这个地方或那个地方,在山颠,在水涯,在平凡的公寓里住着我亲爱的朋友们,只要他们不弃我而去,我会无限度地忍耐不堪忍耐的,我会原谅一切可憎可怨的人,我会有无限宽广的心。 然而,所谓“怨憎”与“爱别离”其实也可以指人际以外的环境和状况吧?那曾与你亲密相依的密实黑发,终有一日要弃你而去,反是你所怨憎的白发或童秃来与你垂老的头颅相聚啊!你所爱的颊边的蔷薇,眼中的黑晶,终将物化,我们被强迫穿上那件可怨可憎的松挂得不成款式的制服——我指的是那坍垮下来的皮肤。并且用一双蒙胧的老花眼去看这变形的世界。告别那灵巧的敏慧的曾经完成许多创造的手,去接受颤拌的不听命的十指,整个垂老的过程岂不就是告别那一个自己曾惊喜爱赏的自己吗?岂不就是不明不白强迫你接受一个明镜中陌生的怨憎的与我格格不入的印象吗? 而尤其悲伤的是告别深爱的血中的傲啸,脑中的敏捷,以及心底的感应,反跟自己所怨憎的沉浊、麻木和迟钝相聚了。这种不甘心的分别与无奈的相聚恐怕不下于怨偶的纠结以及情人的远隔吧,世间之真大悲便该是这一类吧? 告别,不仅仅是告别这世上恋栈过的目光,相依过的肩膀,爱抚过的婴颊——死所要告别的还要更多更多,自此以后,我那不足道的对人生的感知全都不算数了,后世之人谁会来管你第一次牙牙学语说出一个完整句子所引起的惊动和兴奋,谁又会在意你第一次约会前夕的窃喜,至于某个老人垂死之前跟一条狗的感情,谁又耐烦去记忆呢?每一个人自己个人惊天动地的内在狂涛,在后人看来不过是旋生旋灭的泡沫而已。活着的人要把自己的琐事记住尚且不易,谁又会留意作古之人的悲欢呢?死就是一番彻底的大告别啊,跟人跟事,跟一身之内的最亲最深的记忆。 宗教世界虽言永生和来生,但毕竟一切都告一段落,民间信仰中的来生是要先涉过忘川的,一切从此便告一了断。天堂又偏是没有眼泪的地方——可是眼泪尽管苦涩,属于眼泪的记忆却也是我不忍相舍的啊!生命中尖锐的疼痛,最无言的苍凉,最疯狂的郁怒,我是一样也舍不得忘记的啊!此外曾经有过的勇往无悔的深情,披沙拣金的知识,以及电光石火的冲击。 顿悟,当然更是栈栈不忍遽舍的!一只鹭鸶不会预知自己必死的命运,不有晚景的自伤,更不会为自己体悟出的捉鱼本领要与自身一同消失而怅怅,人类才是那唯一能感知“怨憎”和“爱别离”之苦的生物啊,只因我们才有爱憎分明的知觉,才有此心历历的判然。 人生悲在离别之苦,而离别之苦种因于知识,弃圣绝智却又偏是众生做不到的,没有告别彩笔以前的江淹曾写下:“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等彩笔绮思一旦被索还,是不是就不必销魂了呢?我是宁可胸中有此大悲凉的,一旦连悲激也平伏消失,岂不更是另一番尤为彻骨的悲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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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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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初至。可是这南国的冬天却仍似秋,北方已飘雪,这里还是暖意懒人。看着阶前草绿,窗外花红,我甚感宇宙的不调和。当个观客,看到这么美妙的大自然,也免不了陶然色喜,传出灵魂上的笑涡了。 我是个常带笑脸的人,一路笑而过来,虽然心绪亦常有凄其时。可是我的笑并不是百无聊赖时的苦笑,假使人生单使我们觉得无可奈何,“独闭空斋画大圈”,那么这个世界也不值得一笑了。我的笑也不是世故者的冷笑,忙忙扰扰的哀乐虽然尝过了不少,鬼鬼祟祟的把戏也窥破了一二,我却总不拿这类下流的伎俩放在眼里,以为不值得尊称为世故的对象,所以不管我多么焦头烂额,立在这片瓦烁场中,我向来不屑对于这些加之以冷笑。我的笑也不是哀莫大于心死以后的狞笑。我现在最感到苦痛的笑,就是我的心太活跃了,习惯于笑中带思。人还没老,可无论走到哪儿去,却总有些讦意。 自省心境,并无青春少年人常有的那种累带诗意的感伤情调。感觉自己: 那是生命之杯盛满后溅出来的泡花,那是无上的快乐。释迦牟尼佛所以会那么陶然,也就是为着他具有了那个清风朗月的慈悲境界吧。步入红尘喧境而不知返的我,怎么会有他那种闲情逸致呢!我的心境,亦非如丁尼生说的“天下最沉痛的事情莫过于回忆起辉煌欣欢的日子”。我的生涯,并无值得欣欢的惊天动地之业绩,充其量仅在没有绿洲的沙漠中一路拔涉而来,留下了一长串深浅不一的足迹罢了。我的心境,更不是像近代仕女们脸上故意贴上的“黑点”,朋友们看到我微笑着道出许多感伤话,总是不能见谅,以为这些娓娓酸语无非拿来点缀风光,更增生活的妩媚罢了。 知人莫如己。其实,我们也不用如此苛求,谁敢说真知道了自己呢?否则希腊人也不必在神庙里刻上“知道你自已”那句话了,在这瞌绊曲折之事业途中,我就没有走过芳花缤纷的蔷蔽的路。不知情者只看到我现在树枝硕果累累,尚算风光。且不知我在种树路上过来,只见沿途枯树散落叶。狂欢的宴席上,排了一个白森森的人头,固然可以叫古代的波斯人感到人生的悠忽而更见沈醉,骷髅搂着如花的少女跳舞,固然可以使荒山上月光里的撒旦摇着两角哈哈大笑,但是八百里的荆棘岭总不能算做愉快的旅程罢;梅花落后,雪月空朗,当然是个好境界,可是牛山濯濯的峭壁上一年到底,只有一阵一阵的狂风瞎吹着,那就会叫人思之欲泣了。这些话虽然言之过甚,缩小来看,也可以映出我这个无为之心境了。 在这个无时无地都有喜怒哀乐的世界里,年年偏有这么一个冬天。在这个北方白雪皑皑,南方仍泼地草绿的季节,这些矛盾恐怕也就是数千年来贤哲所追问的宇宙本质罢!蕞尔的我大概也分了一份上帝这笔礼物罢。南国冬季却仍灼热的阳光,北方却是憔悴的霜林,这些东西跟满目疮痍的人世多么相衬,真可算做这出永远演不完的悲剧的绝好背景。当个演员,同时又当个观客的我,一页一页翻阅这一路行走的记忆之书,笑涡里贮着泪珠儿;我,活在这个乌云里夹着闪电,早上彩霞暮雨凄凄的宇宙里,天人合一,也可以说是无憾了,何必再去寻找那个无根的解释呢。“满眼春风百事非”,这般就是这般。会心一笑百事过,笑对人生,仅此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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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去年,我去江苏办事顺道回苏州省亲。我和我的朋友坐在树荫下。深秋的黄金色的阳光照耀着。在我们眼前,在苍翠的山岩和一片有灰瓦屋顶的屋舍之间,流着浩浩荡荡的太湖水。
我们居高临下。 这地方叫东山,但自从有了一点人工的装饰,一个运动场,一些花木和假山石和铺道,便成了公园。而且在这凉风时至的路边有了茶座。我们就坐在茶座间。一颗枝叶四出的巨大的常绿树荫蔽着。这种有椭圆形叶子的乔木在我们家乡名黄桷树,常生长在岩边岭上,给行路人休憩时以清凉。当我留滞在外的日子里,我是多么想念它啊,我以不知道它在植物学上的名字深为遗憾,直到在一本地理书上读到描写我们家乡的文字,在土壤肥沃之后接上一句榕阴四垂,才猜想它一定是那生长在热带的榕树的变种 ,现在我就坐在它的树阴下。
而且身边是我常常想念的别了四五年的朋友。我将怎样称呼我这位朋友呢?我甚佩服他那常有温和的沉默。有人称他为一个高洁的人。高洁是一个寒冷的形容词,然而他,就对于我而言,是一个影响到我的生活的朋友。他使我由褊急,孤傲和对于人类的不信任变得比较宽大,比较有同情。就他自己而言,他虽不怎样写诗却是一个诗人。当我和他同在香港一个公寓里度着许多寂寞的日子,我们是十分亲近;当我们分别后,我仍是常常想念他。他是一个非时间和生活上的疏远所能隔绝的朋友。他是我父亲的学生,当时在香港中文大学作访问学者。
这次我回苏州才三天,我们只有着很短促的时间。那天夜里我就租了一条小船睡船上,次日下午,我就将离开我的家乡。这里只是我的一个驿站,在家乡我纯已成了客人,那里已不再属于我。我带着热情和勇敢飘泊在异乡异国,象一个被放逐的人。而他,已叶落归根。 我们说了很多的话,随后是片刻沉默。就在这片刻沉默里,许多记忆,许多感想在我心里浮了起来。天气预报:北方的冬天,已经飘飞过雪了。一种奇异的悒郁渴望。
创业初始,我在香港住办公室,稍稍熟习后便欲有新的迁移的渴望。又不可抵御地折磨着我。我打电活给他,能否和他合住。当时每一个铜板对我都是那么重要。香港的一切那么昂贵,只想省钱。而他有一小套学校安排的公寓。我已不可忍耐地厌倦了那狭窄的办公室空间和那窗外半夜仍如刮台风的车流声。
搬到他那后,他特意添置了两用沙发,拉开则是床。还有一小书房,条件一般。然而我感到一种新鲜的欢欣。 因为我们过着一种和谐的生活。而我那常有温和的沉默的朋友那时候更常有着温和的微笑。工作之余,我往往独自跑出去到尖沙咀看海,享受寂寞,回来便坐着写诗。我古文功底尚可,写写格律诗词或现代散文并不辛苦。现代诗却略逊。只可说是一些很幼稚的歌唱,但全靠那位朋友读后的意见和暗示我才自己明白。所以他又是第一个影响到我写现代诗的朋友。他使我的诗由浮夸,庸俗和浅薄可笑的感伤变成比较亲切,比较有希望。他自己是不常写作的。但有一次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册手抄本给我看,上面写满了用小诗形式记下来的诗的语言,象一些透明的露珠那样使我不能忘记。到现在我还能背诵出其中的一些:
寂寞的秋 猫儿绕着我的脚前脚后
吹去爬到我书上的虫儿 使它做一个跳岩的梦
南方的春天终于来了,或者说仍是冬,因为在南方里这两个季节是分不清的。马路边槐树已张开了它的伞。我常常坐在他的屋子里闲谈,或者谛视着在那窗纱上抽动着灰色的腿的壁虎。他呢,他望着楼下的人流想念他那家乡的新婚妻子。我们都感到最好以工作来排遣寂寞了。后来,事业逐以见色,忙碌无比。我被折磨于一种工作机器似的劳累。一种燃烧着自己的热情,再也不能安静地提起笔来写一点什么。
那郁热的多雨的夏季啊,不明世上有骗子的我被并不高明的骗子骗了。我第一次背起了负债的十字架。
我以我那位朋友的屋子为我的烦忧的托庇所,因为在那里我可以找到平静、友谊和莫逆于心的谈话。有时我们一同缓步在那些曲折小街里,或者在那开着马缨花的长街上。 一个晚上我们又走进了一个常去的公园里。隔着暗暗的湖水,我们停下来遥望对岸的树林。我突然想起了家乡。而他也谈起他再过一年就要结束访期回去。 没想到他三个月后就离开了香港。胃癌。当他把这个悲哀的消息平静地告诉我时,给我带来惊讶,忧虑,震憾。我看着他苍白的脸,他瘦弱的身体,竟连安慰之言都无从说起。
太湖泛舟,一片朦胧。感受着他那微笑的沉默,我惊叹生命的顽强。他和那可怕的疾病斗争了四五年还是坚强地活着。
在一封邮件里他写着:“我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知做学问。时日不多,宁愿平平而去。也不和那些人往来。”那些人是什么人呢?不待推测,我就想到那是他身边充满各种的闭着眼向社会的上层爬的人们。后来他又寄一些新的小诗给我,当我读到其中的这样一首:
我愿是一个拣水雀儿 在秋天的田坎上 啄雨后的露珠
我起了许多感触。我联想到一位古代的愤世者的话:“世间无一可食,亦无一可言。”现在我们见面了。他更加瘦弱而我则带着风尘之色。让我们为着想起了那些已经消逝的岁月再沉默一会儿吧,那些寂寞的使人老的岁月。 我已经不再是一个很年轻的人了,却又怀抱着一种很年轻的感觉:仍然不关心我的归宿将在何处,仍然不依恋我的乡土。未必有什么新大陆在遥遥地期待我,但我却甘愿冒着风涛,带着渴望,独自在无涯的海上航行。 是什么在驱策着我?是什么使我在稍稍安定的生活里便感到十分悒郁? 对于明天我又将离开的乡土,这有着我的兄弟姐妹,我的朋友和我的童年的乡土,我真是冷淡得如一个路人吗,我问着自己。 是啊,在树荫下,在望着那浩浩荡荡的太湖水的时候,面对这位沉默的朋友,我深深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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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秋感随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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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暂出差,匆匆而来又将匆匆而去。北国的哈尔滨和南方的深圳相比,风韵各异,秋的气纷似乎更浓郁些。我的生活总是在不停的工作中悄然而逝。如同自然四季,你挡不住它的轮迥。前天晚上才飞抵冰城,今晚又将返回亚热带的南粤。行程数千公里,弹指一挥间。每每坐于机舱,俯瞰舱外那寂静的云层,常想:我,何尝不是一朵浮云?车驶哈尔滨街头,见路旁绿树叶已略见微黄,再过些时日,待会落叶纷纷。 下午东道主原安排看几处景点,不期天空飘起了秋雨便作罢。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充实而又行云流水无声无息,散文似地过去了。于下塌酒店,临窗极目北国雨中秋景,对于四季,对于人生,我仿佛又有了更一层面的理解。
虽然在那早春时节,有如初恋者的心情一样,也曾经有过所谓”狂飙突起”,但过此以往,船便永浮在了缓流上。夏天是最平常的季候,人看了那绿得黝黑的树林,甚至那红得像再嫁接嘴唇似的花朵,不是就要感到了生命之饱满吗?这样饱满无异于“完结”,人不会对它默默地凝视也不会对它有所沉思了。那好像要烤焦了的大地的日光,有如要把人们赶进墙缝里去一般,是比冬天还更使人讨厌。
而现在是秋天了,和春天比较起来,春天是走向“生”的路,一枝幼芽,一朵湿云,为什么就要感到了疯狂?我自恨不能和它鱼水和谐,它鼓作得我太不安定了,我爱它,然而我也恨它,即至到夏天成熟了,这才又对它思念起来,但是到了现在,这秋天,我却不记得对于春天是些什么情场了,只有看见那枝头的黄叶时,也还想:这也像那“绿柳才黄半未匀”的样子,但总是另一种意味了。我不愿意说秋天是走“死”的路,─—请恕我这样糊涂安排─一宁可以把“死路”加给夏天,而秋天,甚至连那被人骂为黑暗的冬天,又何尝不是走向“生”的路呢,比较起春与夏来,我说它更是走向“生”路的。
我将说那落叶是为生而落,而且那冰雪之下的枝条里面正在酝酿着生命之液。而它们的沉着的力,它们的为了将来,为了生命而表现出来的这使我感到了什么呢?这样的季候,是我所最爱的了。
但是比较起冬天来呢,我却又偏爱了秋。是的,就是现在,我觉得现在正合了我思绪维的节奏。我几乎说不出秋比冬为什么更好,也许因为那枝头的几片黄叶,或是那篱畔的几朵残花,在那些上边,是比较冬天更显示了生命,不然,是在那些上面,更使我忆起了生命吧,一只黄叶,一片残英,那在联系着过去与将来吧。它们将更使人凝视,更使人沉思,更使人怀想及希冀一些关于生活的事吧。这样,人曾感到了真实的存在。过去,现在,将来,世界是真实的,人生是真实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所有的梦境,所有的幻想,都是无用的了,无用的事物都一幕幕地掣了过去,我们要向着人生静默,祈祷,来打算一些真实的事物了。
在我,常如是想:生活大非易事,然而这一件艰难的工作,我们是乐得来作的。诚然是艰难,然而也许正因为艰难才有着意义吧。而所谓“好生恶死”者,我想并非说是:我愿生在世上,不愿死在地下。如果不甚荒谬,我想该这样说:我愿走在道上,不愿停在途中。死不足怕,更不足恶,因我曾在战场上经历过生死。可怕而可恶的,而且是最无意味的,还不就是那停在途中吗?这样,所谓人生,是走在道上的了。前途是有着希望的,而且路是永长的。希望小的人是有福了,因为他们可以早些休息,然而他们也最不幸,因为他们停在途中了,那干脆不如到地下去。而希望大的人的呢,他们也是有福的吗?绝不,他们是更不幸的,然市人间的幸与不幸,却没有什么绝对的意义,谁知道幸的不幸与不幸之幸呢。路是永长的,希望是远大的,然而路上的荆棘呀,手脚的不利呀,这就是所谓人间的苦难了。但是这条路是要走的,因为人就是走在道上啊,真正尝味着人生苦难的人,他才真正能知道人生的快乐,深切地感到了这样苦难与快乐者,是真的意味到了“实在的生存“者。这样,还不已经足够了吗?如果,你以为还不够,或者你并不需要这样,那我不知道你将去找什么,是神仙呢,还是恶魔?
话,说得有些远了,好在我这篇文章是没有目的的,现在再设法拉它回来,人生是走在道上,希望是道上的灯塔,但是,在背后推着前进,或者说那常常在背后给人以鞭策的是什么呢?于此,让我们来看看这秋天吧!实在的,不知不觉地就来到秋天了,红的花已经变成了紫紫的又变了灰,而灰的这就要飘零了,一片黄叶在枝头摇摆着,你会觉到它即刻就有堕下来的危机,而当你踽踽地踏着地下的枯叶,听到那簌簌的声息,忽而又有一片落叶轻轻地滑过你的肩背飞了下来时,你将感到了什么呢?也许你只会念道,“落了!”等你漫步到旷野,看见那连天衰草的时候,你也许只会念道,“衰了!”然而,朋友们,你也许不曾想到西风会来得这样早,而且,也不该这样凄冷吧,然而你的单薄的衣衫,已经是很难将息的了。“全家都在秋风里,九月衣裳未剪裁”,这在我,年年是赶不上时令,年年是落在了后边的。懑怨时光的无情是无用的,而更可怕的还是人生这件事故吧。到此,人不能不用力的翘起了脚跟,伸长了颈项,去望一望那“道上的灯塔”。而就在这里,背后的鞭子打来了,那鞭子的名字叫做“恐怖”。生活力薄弱的我们,还不曾给“自己的生命”剪好了衣裳,然而西风是吹得够冷的了!
我真不愿看见那一片叶子落了下来,但又知道这叶落是一回“必然”的事,于是对于那一片黄叶就要更加珍惜了,对于秋天,也就更感到了亲切。当人发现了自己的头发是渐渐地脱落时,不也同样地对于头发而感到珍惜吗?同样的,是在这秋天的时候来意味着我们的生活。春天曾给人以希望,而秋天所给的希望是更悠远些,而且秋天所给与的感应是安定而沉着,它又给了人一支恐怖的鞭子,因为人看了这位秋先生的面容时,也不由得不自已照一照镜子了。给了人更远的希望,向前的鞭策,意识到了生之实在的,而且给人以“沉 着”的力量的,是这正在凋亡着的秋。 我爱秋天,我对于这苍凉的秋天有如一位多年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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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气,像夜色一般的潮湿。它和绿色植物的生命混融在一起了,凉凉地弥漫开来。周围的山野暗得清晰。 这是一个十分遥远的夏夜。麻粟坡烈士陵园。 无语的月亮正从头际上空向西走去。一条朦朦胧胧的河,在东一簇、西一丛的黑色相思树林里若隐若现。 二十年前,我的军旅生涯就是在此划上了一笔浓彩。那年,十七岁。炮指学院学员。云南前线老山116高地观察所侦察员。 换防了,明天我就将登上北归军列返校。临别,战友们来到这里,极目那一座座惊心动魄的累累烈士新墓,敬礼、敬酒、挥泪默哀。久久伫立。逶迤的丛林万籁俱静。虻蚊湿湿地粘在汗腻腻的手臂上,又毫无知觉地悄悄飞开了。夜仿佛沉透了灵魂,也沉透了身躯。身后,不死的英烈就在厚土下安息。战争是无情的,如果他们活看......面对黄土、面对历史,我猛地长大了。 那晚,我写下了一篇[星光下]的文字。我明白我该做些什么了。 我将永远感谢这个夜晚。 满地是静静的烟头、烟灰。眼睛早已发涩了,人却毫无困意。这样的夜像一个决心。我活着,活着的生命是多么宝贵。 ...... 今昔的我,早已不是那个易于激动、敏于思考的少年军校生了,也不是只记住坎坷中那点善良的人间温暖的初学写作者,灵魂渴望得太深又太多,甚至揶揄过理想,诅咒过感情,但我至今不后悔自已所经历的一切变化。一支支烟如萤火般熄灭了,前方空无人迹。高低错落的街屋轮廓黑黑的,寂寂的;街越宽越远,就越充满历史感。生命是野性的,也是深沉的。人的精神在这里起伏而来,又坚定下去。也许到了第二天,当现实的喧嚣包围着他的时候,一切会褪去,一切将照旧;他明明知道该怎么做,又不由自主地背叛自已,在沉浮中忘却了。但我相信,只要还有这样的夜晚,人的夜晚,新的白天就会截然不同,就会渐渐地坦然而冷静。人有了比身外之物更高的尊严,一切琐碎的摇晃就会在自嘲中愈发可笑了。他在成熟起来,因为过程从来就是杂色的,从来就没有一张异想天开的地图存在。路标,只在人的心里。 土路似乎有弹性。我走得很慢。天高得无遮无拦,没有一点声息。 有什么遥远的氤氲注入内心了。 我开始理解了佛道僧人。迎着寒风,想像着他们在深山庙宇里的生活。暮鼓晨钟,经声佛号,那样的日日夜夜,他们也一定悟出了常人无法窥探的什么,于是世世代代,香火不绝。但那是他们的事。人怎么不是一生----这个答案其实是一个透彻的零,可以由此走向逃避的负数:与其轰轰烈烈,何如与世无争或碌碌安逸;当然,也能走向超越的正数,索性活得彻底,活得尽心尽力,为着所有的不公正都将被弃在废物堆里的那个证明。人在不受外界影响时就能看清自己了,也只能在完全属于自己的时空里才能检验个体的高卑。这时星星出现了,地上有一处处积水,有人骑着车疾驶而过,放开性子爆发出声,"嗬嗬嗬"的只有黄河西部的曲调而没有词儿。他吼得好痛快!我想,那些不死的精神是不是都诞生在深夜里?就像一个新的生命多是在夜的某一瞬间由男女们完成的一样?但我知道自己那些倾注了最深感情或思考的文字都是在夜里写就的。 美丽的、沉淀和剥离了尘埃的夜,多从未更改过她的情绪,她的原声。辛苦的白天仿佛总是踯躅的不得不应付的加油站。偶然的灵感,永远是一粒发育不全的复旧的种子。但是我同样盼望白天,因为我知道它意味着什么。 对于我,自己的夜晚也许仅仅是一种习惯。但我需要它,就像我绝不想人到中年万事休一样。越是忙碌,越是需要回到那些五味俱全的人生之中。精神的来去总是那么孤独,然而人的力量也就在这里。 我永远也无法忘却二十年前麻粟坡烈士陵园那个仲夏的告别夜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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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我的日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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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人家居或办公之地己甚少用用那种一张张撕的日历,一般都用挂历或台历,就是一页一月。三十天或三十一天一目了然,迷信点的可于上查些凶吉喜庆时辰,倒亦方便。偏我落伍怀旧,偏喜用日历,虽然我不能天天都从容地扯下一页。特别是忙碌起来,或者从什么地方出差、活动、考察、归来,看见几页或十几页过往的日子挂在那里,黯淡、沉寂和没用;被时间掀过的日历好似废纸。可是当我把这一叠用过的日子扯下来,往往不忍丢掉,而把它们塞在书架的缝隙或夹在画册中间。就像从地上拾起的落叶。它们是我生命的落叶! 别忘了,我们的每一天都曾经生活在这一页一页的日历上。 记得1985年年未我上老山前线时就带了两本日历,那年,我十七虚岁。南京炮兵指挥学院学员。12月26日,我正式进入一线猫耳洞,我在那天日历上做了记号: "今天,我上一线了,日历将见证我在这里活着的每一天。"从那天开始,我在炮火枪林中度过了六个月零七天。到1986年7月3日我完成战地轮训任务奉命换防下撤一一线的那一天,我活着捧着两本日历钻出了猫耳洞。这两本蒙满灰土的日历在潮湿的猫耳洞中已被腐成黄色。站在洞外,那感觉真像从死神的指缝里侥幸地逃脱出来。转过两天,我请战友用一架方形铁盒子般的海鸥牌相机,手捧两本日历翻到1985年12月26日及1986年7月3日两个页面,将此照了下来。我要记下这一切。我清楚地知道这是我个人独有的经历。而后,我伸手把它小心地扯下来。如今,它和我当时拍下的照片,已经成了我个人生命史刻骨铭心的珍藏了。 由此,我懂得了日历的意义。它原是我们生命忠实的记录。从"隐形写作"的含义上说,日历是一本日记。它无形地记载我每一天遭遇的、面临的、经受的,以及我本人应对与所作所为,还有改变我的和被我改变的。 然而人生的大部分日子是重复的--重复的工作与人际,重复的事物与相同的事物都很难被记忆。所以我们的日历大多页码都是黯淡无光。过后想起来,好似空洞无物。于是,我们就碰到一个非常重要的关于人本话题--记忆。人因为记忆而厚重、智慧和变得理智。更重要的是,记忆使人变得独特。因为记忆排斥平庸。记忆的事物都是纯粹而深刻个人化的。所有个人都是一个独特的"个案"。记忆很像艺术家,潜在心中,专事刻画我们自己的独特性。你是否把自己这个"独特"看得很重要?广义的说,精神事物的真正价值正是它的独特性。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种文化。记忆依靠载体。一个城市的记忆留在它历史的街区与建筑上,一个人的记忆在他的照片上、物品里、老歌老曲中,也在日历上。 然而,人不能只是被动地被记忆,我们还要用行为去创造记忆。我们要用情感、忠诚、爱心、责任感,以及创造性的劳动去书写每一天的日历。把这一天深深嵌入记忆里。我们不是有能力使自己的人生丰富、充实以及具有深度和分量吗? 所以我曾在日记中写过: "生活就是创造每一天。" "我们今天为之努力的,都是为了明天的回忆。" 为此,每每到了一年最后的几天。我都是不肯再去扯日历。我总把这最后几页保存下来。这可能出于生命的本能。我不愿意把日子花得净光。你一定会笑我,并问我这样就能保存住日子吗?我便把自己在去年日历的最后一页上写的四句诗拿给你看: 岁月何其速, 哎呀又一年。 花叶全无迹, 存世惟诗篇。 正像保存葡萄最好的方式是把葡萄变为酒;保存岁月最好的方式是致力把岁月变为永存的诗篇或画卷。 现在我来回答文章开始时那个问题:为什么我喜欢日历?因为日历具有生命感。或者说日历叫我随时感知自己的生命并叫我思考如何珍惜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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